为我们的罪赎罪

撰写人: W. J. Hocking

使徒约翰写作的一个显著特点是,上帝在他的爱中为他自己的荣耀和人类的需要所提供的一切,都与基督的位格紧密相连。

我们可以看到,约翰将赎罪与主的位格联系在一起。他没有把它说成是主的工作;这一点我们在其他地方也有记载。但在这位爱的使徒的第一封书信中,我们读到:„若有人犯罪,我们在父面前有一位代求者,就是公义的耶稣基督;他是替我们赎罪的“(《约翰一书》2:1,2);又说:„爱就在此,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差他的儿子来为我们赎罪“(《约翰一书》4:10)。那么,耶稣基督本身就是为我们赎罪的。这既简单又无穷祝福;因为如果我作为一个可怜的罪人,需要为我的罪孽赎罪,而我被告知基督就是那个赎罪者(无论我如何无法解释这个词的含义),我就可以放心了,因为基督就是那个赎罪者,它将 „绰绰有余地弥补我的罪孽“。

但我们可以从约翰书信中使用这一真理的方式中得到更多信息。这一事实首先是在信徒因犯罪而破坏了与神的关系时被提出来的。"我们在父面前有一位代言人,就是公义的耶稣基督;他是我们的赎罪祭。约翰一直在展示上帝的儿女所处的亲密位置–与父和子的关系。但当我们这样在光中行走时,我们就能看到罪的可怕狰狞。我们不应该犯罪;但是,如果有人犯罪了,并且在圣洁的上帝面前被罪的可怕性质所淹没,我们已经做了准备。耶稣基督作为代言人,向天父陈述我们的情况,适当地代表我们忏悔我们的罪;此外,祂是我们的赎罪祭。

因此,无论上帝的公义和圣洁的本性因我们的罪而要求什么补偿,耶稣基督都是这种补偿。因此,赎罪的价值和功效实际上只与他的位格相称。因此,如果我们想正确地估计我们恢复共融的基础,我们就必须想到圣子永恒的卓越。无论我们如何夸大罪的可憎(在这方面我们永远不会超越真理),我们都可以确信,上帝之子的赎罪足以弥补罪的不足。因为祂做到了,也只有祂能做到,献上我们的罪所需要的,而上帝的荣耀也需要祂。

但我们从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中还能得到更多信息;我们看到了赎罪所烙下的神圣印记。我们不能随心所欲地赋予它任何程度的神圣性。上帝的灵以最高的方式,以基督里最年幼的孩子也能认识到的方式,将真理神圣化了。上帝之子是我们的赎罪祭。"爱就在此,不是我们爱上帝,乃是上帝爱我们,差祂的儿子来为我们赎罪。赎罪的工作与圣子神性的荣耀息息相关。我们能过分重视以这样的措辞摆在我们面前的教义吗?正如约翰所表达的那样,在圣灵的思想中,工作与位格融为一体;工作的价值应根据圣子的内在价值来衡量。

我们必须记住这一点,因为人的思想很容易贬低上帝的事物。而偏离圣子的位格又是多么可怕,因为没有人认识他(马太福音 11:27)。旷野中的以色列人犯了罪,他们限制了圣神为他们所做的事(诗篇78:41)。基督徒岂能肆无忌惮地给为我们赎罪的神子设定时间和空间的界限,尤其是在祂完成这项特殊工作时给祂施加人类的限制?如果有人对赎罪有轻视的言辞或想法,请记住 „祂是我们罪的赎罪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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