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服之路

撰写人: W. C. Reid.

作为受造物,人被上帝带到了顺服的位置,而人与上帝疏离的现状源于第一个人的悖逆。主耶稣,第二个人,从天上来的人,以谦卑的恩典来到了顺服的位置。祂以神的权利颐指气使,以成人的姿态俯伏在地,通过祂所受的苦难学会了顺服。祂走的是一条完全顺服的道路:„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第一个人不顺服,以至于死;第二个人顺服,甚至以至于死。

神呼召祂的子民所要做的,莫过于耶稣所彰显的顺服;我们因圣灵成圣,就是要顺服…耶稣基督(彼得前书 1:2)。主耶稣将我们的顺服视为我们爱祂的证明,正如祂所说:„你们若爱我,就当遵守我的命令“(约翰福音 14:15)。在同一章的第 21 节中,祂又说:„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

首先,我们必须挑战自己的内心,看看自己是否真的熟悉主的诫命;因为如果不真正了解它们,我们怎么能遵守它们呢?福音书和书信中的个别诫命告诉我们主希望我们做什么。祂在福音书中教导我们要彼此洗脚(约翰福音 13),要彼此相爱,如同祂爱我们一样(约翰福音 13:34),要住在祂里面(约翰福音 15:4)。在马太福音第五章中,他告诉我们要让我们的光照在人前,不要抵挡邪恶,要爱我们的仇敌,要像我们的天父一样完全(第16、39、44、48节);还有许多这样的诫命要求我们遵守。使徒在《哥林多前书》中写下许多诫命后说:„若有人自以为先知或属灵的,就当认出我所写给你们的是主的诫命“(14:37)。因此,仅仅用主的诫命来规范我们在个人生活中的行为是不够的,我们还必须学习,以便在聚会中遵守与主的旨意相关的诫命。

在学习了主的诫命之后,我们要顺服祂来遵守这些诫命,因为顺服是爱的证明。有些人会以他们对神儿女的爱作为走错路的借口,但这是绝对不行的;„我们爱神,遵守他的诫命,就知道我们是爱神的儿女“(约壹 5:2)。简简单单地遵守神的命令,就是我们爱神、也爱神的儿女的证明。以违背主明示的诫命的方式引导或跟随神的儿女,这是爱他们吗?祂的诫命并不令人不快(约壹 5:3),相反,它们彰显了神性在公义、圣洁和爱中表达自己的方式。

对主诫命的顺服呼唤天父之爱的表达。神圣家庭中的每一个成员都受到天父的爱,但特殊的环境和场合会让顺从的孩子以一种全新的方式学习和品尝这种珍贵而奇妙的爱。即使是在人类家庭中,父亲的爱也会被顺从的孩子所吸引,而不顺服的行为不仅阻碍了爱的表达,使孩子无法从中找到快乐,反而迫使正义的父亲为了孩子的利益而责罚孩子。我们表达对主耶稣的爱,就能体会到天父的爱,正如主对门徒所说:„父自己爱你们,因为你们爱我“(约翰福音 16:27)。毫无疑问,门徒们当时没有圣灵,无法领会主的话的全部祝福;但现在,有了内住的圣灵,我们是天父所爱的对象,当我们走在顺从的道路上时,祂的爱就会切实地实现,这样的想法是多么甜蜜和宝贵啊。

顺服的同时,主耶稣对我们的爱也得到了特别的体现。主耶稣对自己人的爱是毋庸置疑的,但我们必须明白,除了祂在十字架上的死所奇妙地表达了祂的爱–我们的灵魂不应该让这种爱变得暗淡无光之外,祂的爱还表达在我们为祂而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看看约翰福音13章主为门徒洗脚与启示录1:13主用金腰带束胸之间的区别。在前者中,祂表达了对自己门徒的爱,这种爱不会被眼前的一切所影响,因为 „祂爱他们到底“。在后者中,祂的爱因为集会的状况而受到限制。有时,主也会因为未审判的罪而不得不限制对我们表达祂的爱:这时,我们需要的是祂的倡导;但同样,当我们遵守祂的诫命时,祂的爱就能畅通无阻地流淌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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