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小母牛

撰写人: J.N. Darby

数字 19

在民数记第 19 章中,我们了解到耶和华对罪恶的过度忌恨,这种忌恨不是指罪过,而是指污秽。他以他的圣所来衡量这一点。我们必须遵守圣所的规定,不允许有任何不洁的东西。我们每一处都是洁净的,但需要洗脚。我们属于圣所,但也在世上,虽然不属于这个世界;我们需要对两者都有一个公正的评价。如果我们只是接触了邪恶,就需要补救。这仍然不是称义的问题,而是共融的问题。罪阻碍了这一点,阻碍了我勇敢地进入圣所。如何解决?无瑕疵小母牛的血代表基督,他不知道罪,也不能被罪的权势所控制,它被洒在会幕前七次,也就是在圣餐的地方,而不是赎罪的地方。赎罪祭是在营外焚烧的。但红母牛的血却要在我们与神相交的地方洒七次。这标志着基督的血在我与上帝相会时的全部功效。身体化为灰烬,就像基督因为我容易粗心大意的事而受到审判和定罪一样;但上帝不会粗心大意,他会让我意识到自己的罪。基督必须为罪受苦,罪已不复存在;但他受苦的景象让我看到了罪的可怕、

上帝有一双洞察人心的眼睛,祂希望我们也能洞察人心,没有这双眼睛,就没有交通。但是,我们并不能像脱离圣餐那样迅速地回到圣餐中。在这一类型中,七天之后才能完全恢复。圣灵拿走并涂抹灰烬(即纪念基督的痛苦,以及导致痛苦的原因),让我们切实感受到对罪的恐惧。

当我惊恐地看着自己的罪,即使是在恩典的感召下,这也是一种正确的感觉,但不是共融:这是在恩典面前对罪的神圣审判。因此,有了第二次洒水,不是在第三天,而是在第七天,然后就有了与神的交通。我们看到,只有完全的恩典才能保持完全的圣洁感。最终的结果是,我们对神的认识在圣洁和爱两方面都有所增长。在我们犯罪之前,我们一定已经失去了与神的相交,否则我们就不应该屈服。我是如何堕落的呢?因为我的粗心大意,使我离开了上帝的同在,暴露在邪恶的内外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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