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如果我犯了罪,那又如何?

约翰一书 2:1

主的子民,特别是那些信仰上还很年轻的人,常常会有这样的疑问:"如果我们得救之后犯了罪,该怎么办?

许多神的儿女说:"我知道我已经信了基督,也看到我的罪已经被祂的宝血除去了;但困扰我的是我现在所犯的罪,我该怎么处理它们呢?约翰一书 2:1-2 直接回答了这个问题:"我的小孩子们,我将这些事写给你们,叫你们不要犯罪。若有人犯罪,我们在父面前有一位代求者,就是公义的耶稣基督,他是替我们赎罪的。这显然是写给信徒的,因为使徒称他们为 „我的儿女“,也就是由神所生的人。又说:„我们在父面前有一位代求者“,因为只有重生的人才能称上帝为父。

没有,我们在《希伯来书》中得到了充分的阐释;因为在看到这一点之前,人们的头脑中总是会产生混淆,把我们对罪的赦免的认识与基督的工作混为一谈,而基督的工作就是在罪都是未来的时候把它们都除掉。在希伯来书 10:11-12、14 中,我们读到:"各祭司天天站着,常献同样的祭,这祭总不能除罪;惟有这人(基督),献了一次赎罪祭,就永远坐在神的右边…因为祂献了一次祭,就永远完全了成圣的人。在律法之下,祭司们站着献祭,„常常献同样的祭,却不能除罪“,因此他们的工作从未完成;但这人(基督)只献了一次祭,就 „永远坐在神的右边“。

亲爱的读者,你是否明白,赎罪祭只有一个,而且永远不会有第二个?所以,如果你所有的罪在那时没有被除掉,那么永远也不可能了,因为基督不会再死了。

人们常说:„我知道我的罪在我信主之前就被除掉了“;但圣经从来没有这样说过。在十字架上。祂是承担了你的一部分罪,还是直到你皈依的那一天,祂才把你的罪除掉?不;如果说祂承担了一部分,那么祂是在这些罪都是未来才承担的时候,在你什么罪都没犯的时候;因为,愿祂的名受赞颂,祂献上了 „赎罪祭“,然后 „永远坐在神的右边“。

没有了祂的一次献祭,除去了我们所有的罪孽,其价值是永恒的;因此,在信祂名的人的罪孽除去方面,祂在整个永恒中再也没有什么事情要做了。

当然,当一个人的灵魂第一次被圣灵唤醒时,他所知道的只能是过去的罪,而且他知道这些罪已经被赦免了;但是,当我们得到赦免的知识时,我们就会发现,除去我们罪孽的工作是在我们的罪孽都是未来的时候完成的,而且那一次献祭的价值不仅仅是在我们信主的那一天。现在我们看到,完成这项工作的那位 „永远坐在神的右边“,因为祂用那一次献祭永远地完善了我们;神说,„他们的罪孽和不义,我不再记念“(希伯来书 10:17)。(希伯来书》10:17)赦罪是所有基督徒的共同属性,正如我们在《约翰一书》2:12 中所读到的,„我写信给你们这些小孩子,是因他的名赦免了你们的罪“。说我们将来的罪已得赦免是没有意义的,因为我们还没有犯过罪,我们也不应该考虑将来会犯罪;但作为基督徒,我们总可以说,正如歌罗西书 1:14 所言:„我们在他里面,因他的宝血得了救赎,连罪也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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