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你能解释一下约翰福音 6:53 "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 "吗?这句话是指主的晚餐吗?

A:

宝藏指的是极其珍贵和有价值的东西。当我们翻开圣经时,会发现有不同的财宝占据着我们的心(太 6:21)。让我们简要地提到其中的三个,然后更全面地讨论天上的宝藏。

    埃及的财宝指的是世界(来 11:26)。
  • 田里的财宝指的是神的圣徒(太 13: 44)。
  • 陶器中的财宝指的是神荣耀的光(林后 4:7)。
如果我们阅读这段引文的上下文(第50-58节),就会发现主七次提到吃自己或祂的肉作为活饼,三次提到喝祂的血。意思是 „纳入自己“,占有,使之成为自己的;这是靠信心做到的。当我接纳主(吃)的时候,我就把他变成了我的,他就成了我身体的食物和饮料。身体得到坚固–它有了生命,而这生命是永恒的(第 54 节)。值得注意的是,第 51 和 53 节中的 "吃 "最好翻译成 „应当吃“(J. N. Darby 译本);这是一次性的吃,结果是生命。但在接下来的经文中,它是 „吃“,一种持续的、有规律的占有。因此,„我已经吃了肉“,也就是说,我已经接受主耶稣为我的救主,并把祂当作我的主,以获得生命;现在,在习惯性的 "吃祂 "中,我在这个世界上维持着生命:„义人必因信得生“(加 3:11)。为了使我的基督徒生命保持健康,我必须喂养它,而这就是通过 "吃主耶稣 "来实现的,即阅读祂的话语,学习祂,默想祂,从而将祂纳入我的生命之中。请注意,这引出了复活(第 54 节)和来世(第 58 节)的思想。因为主耶稣现在活在上帝的右手边,我就有了生命;这生命与祂在这个世界上时的生命是一样的,祂现在在荣耀的高处,而我将在祂作为万王之王和万主之主掌权的荣耀之日展现这生命,这岂不是很奇妙吗?

相比之下,吃主的晚餐更像是在祂不在的时候纪念祂,直到祂再来,并引入了公开见证的思想。"这是我的身体,是为你们舍的,"这句话把聚会带了进来;这是一种集体行为,而吃他的肉则是个人行为。

J.A.Pickering

本系列的其他文章 生活
谢谢你的阅读! 如果你发现这篇文章的内容有应该更新的地方,或者能够帮助校对其他文章,请联系我们。
给我们留言